题目内容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批木板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付款。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同意,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根据质押合同的约定,丙以其可转让商标专用权出质为乙担保(已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当乙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丙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合同生效后,甲依约将木板运送至乙所在地,乙认为木板质量不合标准,要求退货。由于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标的物质量要求,于是甲与乙协商,建议乙改变该木板的用途,同时向乙承诺适当降低木板的售价。乙同意甲的建议
提问人:雷雅芬发布时间:2022-01-17
A.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补充
B.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C.仍不能确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D.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由债务人决定履行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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