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自2018年2月26日起,应当不少于1个会计年度
B.自2018年2月26日起,应当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
C.自2017年12月22日起,应当不少于1个会计年度
D.自2017年12月22日起,应当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
A.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包括募集资金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认定依据或标准
B.提交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就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属于绿色产业项目所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
C.提供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绿色产业项目的承诺函
D.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包括环境效益目标、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等内容
A.甲公司持有乙公司40%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20%股权仍按成本法核算
B.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股权需整体划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C.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股权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D.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股权继续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A.430万元
B.455万元
C.400万元
D.450万元
E.480万
A.可转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不低于网下配售比例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B.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部分向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优先配售,但不能全部向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方案中披露
C.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用于网上、网下申购;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也可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
D.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委托第三方代为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可以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代其进行申购
E.投资者在进行可转债网上申购时需缴付申购资金
A.325.41
B.465.33
C.200
D.374.56
A.申请主板发行上市公司预先披露材料包括招股发明书(申报稿)、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承诺函
B.保荐机构应在报送上会材料的同时报送预先披露更新材料
C.发行监管部门在发行人预先披露更新前安排初审会
D.发审会前,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需要根据发行监管部门的意见修改已提交的上会材料和预先披露材料
A.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50%的,除因不可抗力外,证监会可以自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B.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证监会将自确认之日起12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名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
C.发行人的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自相矛盾或者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的,中国证监会将中止审核并自确认之日起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
D.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80%,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网站、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A.2300
B.2145
C.2225
D.2175
A.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100%,或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20%
B.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50%
C.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100%,或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50%
D.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20%
A.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B.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C.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D.逐项说明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程序
E.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简介及内核意见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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