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小学体育传项训练管理条例
全面落实教委、市体委制订的“五一一”工程,努力提高体育传项水平,是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任务之一。为了保证传项训练落在实处,特制订本条例。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副校长为组长,教研组长为副组长的实施“五一一”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传项(田径、武术)训练的规划、检查、调控和考核。
二、体育传项训练列入学校工作的主要内容,做到“三到位”(领导到位、教练到位、运动员到位)、“三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措施落实)。
三、加强训练的计划性。做到学年有规划、学期有目标、每周有要求,注意训练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
四、传项训练要把普及和提高结合起来。“田径”做到班有田径组、校有田径队、“武术”做到年级有武术加强班(三年级起),校有武术队,校队分后备队和参赛队,注意队伍的衔接。
五、加强传项训练管理,期初要求教练制订全期训练计划,平时每周备4节训练课,并填好训练情况记载,每月按进度进行一次考核,期末进行全面考核。
六、每期第15周或第16周对运动员进行考核,按出勤率、技术水平、获奖率进行综合评定,评选优秀运动员,颁发奖品和证书,并记入《素质发展报告单》。
七、加强传项训练课研究,每期进行一次训练课观摩活动,开展一次训练课“三优”(优秀教案、优质训练课、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八、各级竞赛中对获奖运动员给予奖励,对其教练给予表彰和重奖。
九、加强体育传项训练的档案管理,由王夕云同志收集、整理和保管。
十、加强传项训练器材的管理,实行借用制度,损坏者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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