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学校清洁卫生管理条例
1、各班每日早饭后到预备钟前打扫所属清洁区域的卫生。
2、校医必须认真检查、记载。
3、当日公布各班的清洁卫生检查情况。
4、检查过程如发现未认真清扫的区域,校医或有关人员必须及时通知该班班主任或学生干部,如该班仍不重视或清扫不彻底,该班当日的各清洁区域均以零分计算。
5、垃圾必须倒在垃圾坑内,违者将严肃处理。
6、严禁乱丢纸屑、果皮,一经发现,令其打扫该地段的清洁卫生。情切严重者,学校将辅以其他处罚措施。
7、学会自我料理生活,自己的生活用品收放整齐,不乱摆放。
8、禁止随意抛撒饭菜、食物。剩饭剩菜必须倒在指定的地方。
9、期末各班的清洁卫生总分作为期末“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10、学校各教研室、处及教职工宿舍必须坚持每天打扫。
11、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食品清洁卫生,勤剪指甲,认真对餐具洗涤、消毒,防止病从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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