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爱护公物的规定
一、教室内的设备讲台、黑板、课桌凳、用电设备、清洁用具等,每学期由总务处配齐,点交给各班使用,各班要将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学期结束时向总务处点交归还。
二、不乱涂乱刻学校的黑板报、墙壁、桌凳、禁止在室内和走廊上玩球,禁止用脚踩到墙上,禁止爬到门窗上、墙上。
三、开关门窗时,必须随手扣好风钩,插好插销,以免打破玻璃。
四、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损坏校外种植的庄稼。
五、水电不得浪费使用,不把体育用品乱玩乱丢。
六、各室内的所有设备摆设整齐,看到公物散失在外要自觉拿回。
七 、损坏公物原则上照价赔偿。污损的要责令修缮粉刷,必要时在经济上加倍赔偿或纪律处分,如因公损坏要查明原因,按照责任大小进行教育。
九、为鼓励各班管好财产,每学期对爱护公物好的班级酌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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