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小学教学设备、仪器、教具管理制度
1、教导处根据教材、教学活动内容,按年度提出有关教学设备、仪器、教具等购置计划,经主管校长批准后,纳入学校年度财务计划,由专人负责按计划购置。
2、各种仪器、教具购回后,应分类造册登记,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更换时,必须办理清点移交手续。
3、校内借用仪器教具,须经保管人同意,办理登记手续,校外借用,须经校长同意,困理借用手续后,方能借出。(贵重精密仪器,不预外借)。
4、所有仪器教具,一律不借为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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