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车辆管理,使学校车辆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各项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现象,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服务于学校各项工作,用于对外业务联系、学校资产购置等工作,个人私事用车一般不派。
二、学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车辆一律不准外出。节假日、星期天及下班后,若无公出任务,车辆一律停放在校院内,司机不得以任何借口开车回家或将车停放在校院以外。
三、学校车辆由学校安排的专职司机驾驶。未经批准,司机不得将车辆出借或让无证人员驾驶,否则,一切后果由司机负责。
四、学校各处室因工作用车,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根据工作轻重缓急统一协调后发放派车单,根据派车单批准范围用车。用车后,由办公室校对出发里程后报支汽油票款。
五、车辆需维修时,司机应事先向办公室说明维修事项,经办公室请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后,到指定地点按批准维修的事项进行维修,未经批准(特殊情况除外),不报销维修费用。
六、司机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已经批准的工作用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
七、司机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良好的车况和整洁的车容车貌,出车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保证行车安全,杜绝不应有的事故发生。
八、司机要增强保密意识,不越权,不传播小道消息,不挑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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