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中小学教学常规实施细则(修订版)
中小学教学常规实施细则(修订版)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的教学工作,加强全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的科学化管理,对临教发[2003]32号文件《临淄区中小学教学常规实施细则》予以修订。
一、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内容一般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对象、教学内容等情况的分析;完成教学目标所采取的措施;教学活动安排;教改实验和课题研究计划及教学进度等。
(一)学校教学计划由业务校长(或教导主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开学前制定。经校委会审定后,于开学前传达到各任课教师。
(二)学校教研组教学计划由教研组长制定。经教师讨论后,于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导处审定执行。
(三)年级学科组教学计划由备课组长制定。同年级同学科2人以上(含2人),要制定年级学科教学计划。
(四)个人教学计划由各任课教师制定。任课教师的教学计划要面向实际,注重实效,操作性要强。
校长负责检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业务校长和教导主任负责检查教研组、备课组计划的落实情况,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负责检查任课教师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乡镇(街道)教研室每学期对所辖中小学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二、备课
教师的备课要采取集体备课与个体备课相结合的方式。备课要做到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学生、备学法、备教法,在“五备”的基础上,写出单元备课和课时教案。“单元备课”、“课时教案”和集体备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基本内容
1、单元备课的基本内容包括单元名称、单元教学目标、单元知识结构、重点、难点、学生情况分析、课时划分等。
2、课时教案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目标(要体现新课程的要求,兼顾“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及教具、教学过程和板书设计、作业设计、反思与重建等。教学过程是课时教案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一堂课教学内容的详细安排、教学方法的具体运用、教师活动和学生活动的安排、时间分配等。要特别注意预习环节的设计,特别注意上课伊始对上节内容的检查,特别注意预留较充分的课内练习和作业训练时间。
(二)基本要求
1、单元备课要重点突出单元教学目标、单元知识结构及其重点、难点。
2、课时教案要完整详实,注重实效。要体现出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科学性和教学改革的连续性。通过设计学生活动和教师活动,体现师生间的交流与互动,促进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课后要及时总结课堂教学中的成败得失,写好该课堂教学的“反思与重建”。坚决禁止抄袭他人教案和照抄教参。
3、教案的形式可灵活多样,突出实效性。
4、语文教师应有作文备课,提倡教师写下水文。
5、备课实行区、校(乡镇、街道)、教师个体三级联动备课制度。区教研室成立各学段各学科中心备课组,负责区级学科集体备课,每月活动一次。区属中小学、乡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和其它学科每年级2人以上(含2人)者,学校成立年级学科备课组,每单元或章节集体备课一次;乡镇(街道)小学由乡镇(街道)教研室组织年级学科备课,每月活动一次。主要是针对区级第一次学科集体备课,依据本校(乡镇、街道)的实际进行二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要求做到:“三定”,即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四统一”,即统一教学目标、统一重点、难点,统一作业内容,统一教学进度。在区、校(乡镇、街道)两级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教师进行第三次富有创造性的个性化备课。
6、教研组长负责教师单元备课、课时教案、年级学科备课的日常检查工作,实行年级学科组长签字认定制度。
三、上课
(一)强化课堂教学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上课前必须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准备好本课需用的实验仪器、教具、挂图、多媒体课件及电化教学设备等。上课前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手段。课堂上,不得随意离开,不得抽烟,不得干私活,不得看闲书,不得与外界人员闲谈,并禁止外人进课堂干扰师生上课。教师必须于上课铃响前2分钟到教室,准时授课,严禁迟到;下课铃响,及时下课,不得拖堂,确保学生的课间休息。教师在课堂上授课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二)组织教学要贯穿于课堂教学的全过程,维持好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教学中要注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学生的学习动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要使所有学生集中精力、认真思考。要严格要求每一个学生,注重学生良好学习品质的培养,注重学生思维方法、解题思路等方面的训练。
(三)根据不同的教学要求和课型,必须做好课前预习或复习检查。复习要紧扣教学内容,检查的方法要灵活多样。对学生回答的问题,要及时做出公正的评价。要鼓励学生敢于质疑,善于研究讨论问题,对学生多鼓励,严禁讽刺挖苦学生。要注意培养学生的预习、写课堂笔记、及时复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认真思考、正确读写等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堂作业。
(四)树立现代课堂教学理念,贯彻“多维互动、动态生成”的教学原则。积极稳妥地进行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以及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做到探究式学习与接收式学习的有机结合。
(五)要注意研究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模式,恰当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六)教师衣着要整洁、朴素,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课堂,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学用语要简练、准确、有条理,要使用普通话;板书必须规范,严禁随意乱画,严禁写错别字。“三字一话”的训练要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
(七)严禁将学生的自习课变成教师的讲授课,自习课要有辅导教师,维持好自习纪律。
四、作业的设置与批改
(一)作业的设置:
1、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凡应设置作业的学科一定要设置作业。各科作业从形式上分口头作业、书面作业和实践作业三种。从时间上分为课堂作业和课外作业。要科学设置作业,把握好作业设置的质、量、度,坚决禁止以机械重复的作业题挤压学生的错误做法。课堂作业要确保课内完成,课外作业的形式要灵活多样。
2、作业的数量:
(1)课堂作业数量的规定
小学段:
①语文:1—5年级均设语文作业,基本篇目1课1次作业。一、二年级用铅笔书写,三、四、五年级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作文:二年级设写话本,铅笔书写,写话每学期不少于10次;三、四、五年级设大小作文本,钢笔或圆珠笔书写,每学期大、小作文各8次。
②数学:每周作业4—5次。一年级上学期设田字格演草本,一年级下学期和二年级设横格小演草本,铅笔书写;三、四、五年级的作业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③英语:设口语、听力和书面作业三种。涉及书面作业的年级,每课1次作业。
④思想品德、社会、劳动、音乐、健康等学科不设书面作业;自然学科每课1次作业;美术各年级均设图画本,每周不少于1次作业。
初中段:
①语文:基础知识作业基本篇目每课1次,作业量应当不少于课后习题总量的2/3。大作文、小作文每学期各8次。小作文以与教材配套的片断训练为主。
②数学:初一、初二每周4次;初三每周3次;初四每周2次。各年级每次作业的数量不少于3个题。
③英语:初一、初二每周4次;初三每周3次;初四每周2次。各年级每次作业的数量不得少于5个题。
④物理:初三、初四每周2次。每次作业不少于2个题。
⑤化学:初三、初四每周2次,每次不少于2个题。
其它学科的书面课堂作业数量,原则上每周1-2次,每次不少于2个题。
高中段:各科作业的设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课外作业数量的规定
课外作业每天作业量和所用时间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小学一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外作业,其它年级每天的课外作业总量要求是:二、三年级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科课外作业的总量每天控制在1.5小时;高中各科课外作业的总量每天控制在2小时。
3、作业的质量:
(1)符合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
(2)符合学生学习的实际。
(二)作业的批改:
1、作业批改要及时,各科课堂作业要全批全改,要有相应数量的面批。对作文的批改作如下要求:教一个班的教师大作文必须全批全改,教两个班的教师每次批改不少于总人数的3/5,提倡作文面批。小作文老师要查阅。教师的作文批语应有目的性、针对性、启发性、指导性、鼓励性、示范性。严禁嘲讽式、套话式批语。老师要及时抽查学生的课外作业,每次抽查的数量不少于总人数的1/3。
2、教师批改要认真,书写要规范,严禁潦草和写错别字。
3、作业批改要布置一次,批阅一次,不得累批、隔批、漏批、错批。
4、各任课教师都要有批改手册,每次作业都要有批改记录。要设置学生错题改错本,学生作业错题必须改错重做,教师要复批。
5、严禁学生和家长代批作业。
6、搞好作业讲评,教师对学生的作业要有准确的评定等级,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正意见。
7、各科作业的布置及批改情况,学校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检查结果要量化计绩,并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
教导主任每学期分期中、期末对教师的作业设置与批改情况进行两次检查,校长、业务校长和教导主任除参与期中、期末的集中检查外,对教师的作业设置与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乡镇(街道)教研室对所辖中小学教师的作业设置与批改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五、课外活动与辅导
(一)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活动是课堂学习的继续,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延伸。要指导学生参与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读书活动、专题讲座、学科兴趣小组、竞赛辅导小组、体育运动会、文化艺术节等,为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根据学生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辅导。要加强特优生、艺体特长生培养以及学习困难学生的培养力度,做到辅导时间、地点、内容及教师四落实。使学生的个性、特长得到充分的发挥;使学习困难学生能够弥补其知识缺陷,增强学习的自信心。
(三)学校要协调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之间的关系,保证课内与课外的一致性和整体性。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进行校本课程开发。
教导主任负责对课外活动与辅导进行检查,并在活动与辅导记录上签字。乡镇(街道)教研室对所辖中小学的课外活动与辅导每学期集中检查一次。
六、教学质量验收及质量分析
(一)教学质量验收
l、教学质量验收的方式
教学质量验收的方式包括课堂测验、单元过关测试、期中检测、期末考试、毕业考试、升学考试、竞赛等。高中段可进行月考,义务教育段不得进行月考和毕业考试,小学段一、二年级不得进行期中检测。
教学质量验收采用“分级验收”的制度;毕业、升学考试由区组织验收;期中检测和期末考试由学校组织验收;单元过关由任课教师或级部负责组织验收;课堂测验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验收。
2、教学质量验收的要求
(1)课堂测验。每堂课,有具体可测教学目标的一定要当堂检测,且当堂反馈矫正。
(2)单元过关测试。每个单元或章节都要进行单元过关测试,测试时间的长短可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内容确定,要做好单元测试记录,经单元测试发现的问题,要查漏补缺进行补课。
(3)期中检测和期末考试。各学校必须认真组织期中检测和期末考试。要严肃考风考纪,以考风正教风,正学风。
(4)初中和高中的升学考试由区统一组织;小学不组织升学考试。
(二)质量分折
1、教学质量分析一般分三个层次,即学科、级部、学校。学科的质量分析,由任课教师或备课组长负责,要形成质量分析的相关表格和书面材料;级部的质量分析由级部负责人组织实施;学校的质量分析由校长或教导主任组织实施。
2、教学质量分析主要指标一般包括基本状况(平均分、及格率和高分率以及试卷每个板块乃至每道题的得失分率)、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补救措施等。期中、期末要有详细的质量分析,单元检测应有学生成绩统计及简明的小结。
3、各教学质量分析会,主持人要组织相应的人员参加,实事求是地分析成绩与问题,认认真真地反馈。
教研组长负责对本教研组教师的质量分析进行检查,校长、业务校长和教导主任负责对各教研组的质量分析进行检查。乡镇(街道)教研室负责对所辖中小学质量分析进行集中检查,每学期一次。
七、教研、科研和教改实验
(一)各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组织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学法研究活动,每学期校级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学科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年级学科组间周活动1次;组织教师互相观摩听课,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本学科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实际教学能力。中学毕业年级要着力进行课程标准、考试说明、教材及中、高考试题的研究。
(二)各校要树立科研先导的理念,提高教学工作的水平,尤其要提高课堂教学的科研含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加强校本研究,教师每周至少写一篇教育叙事或教学案例等教育随笔。
(三)任何一项教学改革实验,都应写出实验方案。其内容主要包括:问题的提出、指导思想、实验内容、实验目标、实验方法与步骤、研究成果的形式、课题成员分工等。实验结束应写出实验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课题名称及课题组成员、实验目的意义、实验过程、实验成果等。
(四)教师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某个问题进行教改实验。
(五)各校要根据本学校的实际情况,选择2—3个重点的有价值的问题进行中长期教改实验,注重实验过程和效果,力争形成实验特色学校。
校长、业务校长和教科室主任负责对教研、科研和教改实验情况进行检查,期中、期末各一次;乡镇(街道)教研室负责对所辖中小学的教研、科研和教改实验进行集中检查,每学期一次。
八、教学管理
(一) 管理机构及人员
1、乡镇(街道)教研室由3-5人组成,设1名教研室主任,分设1-2名中学、小学教研员,分别负责中学、小学教学管理工作。
2、区属中小学、乡镇(街道)中学设一名业务副校长分管教学,由教导主任主管教学。乡镇中心小学、片小、村小设教务主任分管教学工作。区属中小学、乡镇(街道)初中设科研室,由科研室主任主管科研工作。
3、学校要设立学科教研组。选定教学水平高、有威望的教师担任学科教研组长。每个学科教研组均设组长一人,负责全面工作。学科教师少的可以几个相近学科组成一个教研组。
4、同年级同学科有2名以上任课教师的成立备课组,设备课组长一人。备课组一般是以单元或章节为单位集体研究教材及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5、各校要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拟定相应的职责及考核、奖惩标准。
(二)管理制度
1、教学目标考核制度
学校要实施精细化的目标管理,建立促进学生和教师共同发展的教学目标考评制度,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2、学校领导和乡镇(街道)中心校领导兼、听课制度
学校领导和乡镇(街道)中心校领导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年深入教学第一线,把课堂作为工作的主要场所。学校领导和乡镇(街道)中心校领导应在长年的兼课、听课中获取直接的、真实的教学工作信息,真正取得对教学工作的指挥权。
学校领导、乡镇(街道)中心校领导兼课、听课具体执行以下标准:
二十四个班以上规模的学校,校长、书记可不兼任学科课程,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法制教育等;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副校级干部每周兼课不少于4节,听课不少于2节。中层干部(总务处干部除外)正职每周兼课不少于6节,听课不少于2节;副职兼课不少于10节,听课不少于2节。
二十四个班以下十八个班以上规模的学校,校长、书记每周兼课不少于3节,听课不少于2节;副校级干部每周兼课不少于4节,听课不少于2节。中层干部(总务处干部除外)正职每周兼课不少于6节,听课不少于2节;副职兼课不少于10节,听课不少于2节。
十八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校长、书记每周兼课不少于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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