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0-2010年,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目标是:以邓小平教育理论特别是“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论述为指导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构建一个开放的、充满生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具体目标是:
改革过分注重课程传承知识的偏向,强调课程要促进每个学生身心发展,培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改革过分强调学科独立性,课程门类过多,缺乏整合的偏向,加强课程结构的综合性、弹性与多样性;
改革强调学科体系严密性,过分注重经典内容的倾向,加强课程内容与现代社会、科技发展及学生生活之间的联系;
改革教材忽视地域与文化差异,脱离社会发展、科技发展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倾向,深化教材多样化的改革,提高教材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改革教学过程中过分注重接受、记忆、模仿学习的倾向,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交流、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活动,改进学习方式,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改革评价考试过分偏重知识记忆,强调选拔与甄别功能的倾向,建立评价指标多元、评价方式多样,既关注结果,更加重视过程的评价体系;
改革过于集中的课程管理政策,建立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政策,提高课程适应性。
整个改革将分为两个阶段实施:2000-2005年,完成新课程体系的制定、实验和修订;2005-2010年,逐步在全国全面推行新课程体系。
二、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适用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特点,形成纵向衔接、层次递进的目标。新课程体系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德育为灵魂,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发扬人文和科学精神为基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新课程体系强调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民主法治精神,做负责任的现代公民。
了解中国历史和国情,理解并热爱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对中华民族命运具有责任感;同时尊重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传统,具有参与国际社会活动的意识。
热爱劳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关心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具有为国家发展和人类和平而服务的态度。
四、新课程体系强调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
自尊、自信、自律;积极主动,乐观向上,具有克服困难、应付挫折的勇气和意志。
尊重他人,具有团结、合作、协调的精神,能与他人共同学习、工作和生活。
五、新课程体系强调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具有适应学习化社会所需要的读、写、算等基本技能和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能够良好地表达和交流;掌握基本的劳动技术。
具有动手操作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收集、处理和使用信息的能力;具有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形成科学态度,学会科学方法;具有独立思考、自主探究的精神与求实创新的意识。
六、新课程体系强调培养学生健康的体魄和文明卫生的习惯: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爱好体育活动,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具有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锻炼身体和文明卫生的良好习惯,具有基本的安全保健常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公平竞争意识、集体合作精神和坚忍不拔的毅力。
七、新课程体系强调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和审美能力:
树立健康的审美情趣,养成对自然美、社会美、科学美和艺术美一定的感受力、想象力和鉴赏力。
乐于参与各种不同形式的健康的文化艺术活动,进行表现美、创造美的尝试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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