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测绘法修订草案二审: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
今日(2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测绘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审议中,多位委员在表示赞成的同时,也在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基础测绘成果的及时更新、规范地图的出版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保障国家重要地理信息安全
何晔晖委员表示,测绘工作涉及到国家安全和领土安全,应当在法律上作明确规定。他建议,对在中国境内从事测绘、勘探以及相关活动的外国组织或个人进一步从严规定。对从事边界划界、立碑或建标的工作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和禁止性的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危害国家领土安全。
李世明委员也指出,应当从严控制和管理外国组织和个人在我国境内和海域从事测绘活动。他建议在第八章中予以明确,以便监管时有法可依。
及时更新基础测绘成果
测绘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第十九条规定:“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
对此,车光铁委员建议,进一步明确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制度规定内容。基础测绘成果具有非常明显的时效性和动态性特点,能否及时更新直接影响着其实用价值。
苏晓云委员也表示,修改测绘法要明确及时更新和补充地理信息。现在发展很快、变化很大,有些地理标志变化也很快,如不及时更新和补充就不适应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
加强对地图出版和发布的规范性管理
测绘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第三十八条规定:“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地图内容表示、地图审核的规定。”
王乃坤委员建议,应加强对地图出版和发布的规范性管理。他表示,测绘事业对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二审稿针对当前中国地图出版和使用方面的一些不规范、甚至错误的乱象在第三十八条做了修改补充规定,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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