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预习考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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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报告目标
二、会计基本假设
三、会计基础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一章第二节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的内容
【知识点】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
一、财务报告目标
我国基本准则明确了财务报告的目标,规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二、会计基本假设
1.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就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会计主体界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
2.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3.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划分为若干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
在会计分期假设下,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年度和中期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4.货币计量
是指会计主体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会计基础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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