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练习题精选(1)
多选题
某鞭炮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外购已税的焰火继续加工高档焰火。10月销售高档焰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000万元;本月外购焰火4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月初库存外购焰火6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焰火50万元,相关发票当月已认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焰火消费税税率15%,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A、该鞭炮厂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可以按照本月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已税焰火已纳的消费税
B、该鞭炮厂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可以按照当月购进的全部已税焰火数量计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
C、该鞭炮厂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当月购进的全部已税焰火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D、该鞭炮厂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按照本月生产领用数量计算的进项税额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E、当月该鞭炮厂应纳消费税88.5万元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生产领用外购已税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符合扣除条件的,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对于增值税进项税是凭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注明的税额予以抵扣的。应纳消费税=1000×15%-(60+400-50)×15%=88.5(万元)
多选题
根据现行政策,下列各项中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处理规定的有( )。
A、受托方未代收代缴的,由受托方补缴消费税
B、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计算
C、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D、委托方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也不再征收消费税
E、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选项A,受托方未代收代代缴的,由委托方补缴;选项B,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计算;选项D,自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多选题
某金店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基合金项链2条,并以同一方式销售包金手链5条。关于以上业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金基合金项链只缴纳增值税
B、金基合金项链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C、包金手链只缴纳增值税
D、包金手链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E、金基合金项链和包金手链均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金基合金首饰属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所以金基合金项链既缴纳增值税也缴纳消费税;包金首饰不属于金银首饰,应在生产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所以包金手链只缴纳增值税。
多选题
根据税法规定,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条件有( )。
A、委托联营企业加工时向联营企业提供所需加工卷烟牌号
B、委托联营企业加工时向联营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
C、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纳消费税
D、回购企业将回购卷烟再销售的收入与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分开核算
E、回购企业与联营企业的加工费已结算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是符合下述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1)回购企业在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时,除提供联营企业所需加工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2)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纳消费税。(3)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多选题
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现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
B、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C、以15日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D、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E、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自2009年1月1日起,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其他期限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单选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7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1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2017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17年1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元。
A、86240
B、82250
C、85900
D、9692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计算消费税;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即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无论是否退还;啤酒消费税从量征收,其包装物押金不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
该酒厂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50000×0.5+[105000+(4680+9360)÷(1+17%)]×20%=25000+23400=48400(元)
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大于3000元,适用税额为250元/吨,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50=37500(元)
该酒厂2017年1月应纳消费税税额=48400+37500=85900(元)
单选题
下列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缴纳增值税的事业单位
B、只缴纳契税的个体工商户
C、只缴纳印花税的外商投资企业
D、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公司职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为实缴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选项B、C、D,契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不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所以只缴纳契税的个体工商户、只缴纳印花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公司职员不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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