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考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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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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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CPA税法科目第二章 增值税法的内容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
【知识点】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 |
具体规定 |
基本税率17% |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低税率和零税率的外)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提示】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
低税率13% |
(1)粮食(不含淀粉)、食用植物油(含花椒油、橄榄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和牡丹籽油;不含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肉桂油、桉油、香茅油)、鲜奶(含按规定标准生产的巴氏杀菌乳、灭菌乳,不含调制乳)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含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农产品(含动物骨粒、干姜、姜黄、人工合成牛胚胎;不含麦芽、复合胶、人发);二甲醚 |
低税率11% |
(1)交通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3)基础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5)不动产租赁服务 (6)销售不动产 (7)转让土地使用权 |
低税率6% |
(1)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2)增值电信服务 (3)金融服务 (4)生活服务 (5)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
零税率 |
(1)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主要包括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3)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
【重要提示】17%为增值税的基本税率,应税劳务及绝大部分货物销售、部分营改增服务适用此档税率。
13%为增值税低税率,仅涉及货物,不涉及应税劳务和“营改增”应税项目。
11%和6%为营改增试点增设的低税率,不涉及货物,只涉及“营改增”的项目。
【要求】13%、11%和6%税率的适用情况需要考生记忆。这部分有两个容易被考生忽视的问题:
一是增值税加工劳务的税率不会涉及13%,只可能是17%的基本税率或3%的征收率;
二是增值税的征收率不仅仅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适用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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