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解析(20)
第十三章 税务行政法制
考点精讲
【考点1】税务行政处罚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
法律形式、行政法规形式、部门规章形式(有上限)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1.罚款;2.没收财务非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县以上税务机关。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四)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听证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五)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1.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2.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考点2】税务行政复议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12项
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必经复议。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一级管辖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中止与终止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和解:4种情況
【考点3】税务行政诉讼
(一)原则:6项
(二)受案范围:8项
(三)起诉与受理:条件、时间
习题 1.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方面,都要根据税务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而定,这体现了税务行政处罚的( )。
A.公正原则
B.公开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D.过罚相当原则
2.根据税务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表述错误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B.国务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
C.国家税务总局通过税务行政规章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
D.国家税务总局通过税务行政规章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3.现行的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中,不包括( )。
A.罚款
B.没收财物和非法所得
C.停止出口退税权
D.暂停享受免税权
4.根据税务行政法制的有关规定,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但是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 )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A.1000元
B.2000元
C.5000元
D.10000元
5.根据税务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税务行政处罚实行行为发生地原则
B.必需由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处罚
C.必须有税务行政处罚权
D.必须是县(市、旗)以上的税务机关,法律特别授权的税务所除外
1. 【答案】 D
【解析】 过罚相当是指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方面,都要根据税务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而定,防止畸轻畸重或者“一刀切”的行政处罚现象。
2. 【答案】D
【解析】
税务行政规章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3. 【答案】D
【解析】现行的税务行政处罚主要有:(1)罚款;(2)没收财物和非法所得(教材文字有错误);(3)停止出口退税权。
4. 【答案】B
【解析】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但是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5. 【答案】B
【解析】税务行政处罚实行行为发生地原则,只有当事人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税务机关才有权对当事人实施处罚,其他地方的税务机关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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