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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常见考点(22)

来源: 2017-09-06 10:40

 

 
 【考点二十二】发行公司债券
  (一)发行债券的条件与种类
  1.发行债券的条件
  在我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发行债券的资格。
  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3)最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进一步符合下列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2.公司债券的种类
  按是否能够转换成公司股权,公司债券分为可转换债券与不可转换债券。
  (1)可转换债券,是指债券持有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价格转换为发债公司股票的一种债券。这种债券在发行时,对债券转换为股票的价格和比率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公司法》规定,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
  (2)不可转换债券,是指不能转换为发债公司股票的债券,大多数公司债券属于这种类型。
  (二)债券发行的程序
  公司发行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三)债券的偿还
  具有提前偿还条款的债券可使公司筹资有较大的弹性。当公司资金有结余时,可提前赎回债券;当预测利率下降时,也可提前赎回债券,而后以较低的利率来发行新债券。
  (四)发行公司债券的筹资特点
  1.一次筹资数额大。
  2.募集资金的使用限制条件少。
  3.资本成本负担较高。
  4.提高公司的社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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