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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万题库《经济法》每日一练(8.31)

来源: 2018-08-31 21:35

  【多选题】

  甲为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因借款而将其在A公司的股权质押,后到期无力清偿。债权人请求法院对甲的股权进行强制执行。下列强制执行的说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A公司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B、人民法院强制转让甲的股权,应当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C、强制执行后,A公司须召开股东会以修改公司章程

  D、若其他股东在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第25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拒绝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选项ABD: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选项C:股权转让后,须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但该次修改公司章程不需由股东会表决。

  【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丙、丁、戊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对于该笔货款,乙公司的处理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责任

  B、乙公司应当要求丙、丁、戊分别按照资产比例承担责任

  C、乙公司可以要求丙、丁、戊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该笔债务,但是丁公司、戊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分立。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时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并没有与债权人达成书面协议,因此,不改变其对原债权人应该承担的连带责任。

  【多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就成立监事会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不符合公司法律规定的有( )。

  A、甲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且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B、甲公司的监事会应当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C、监事的任期每届为2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D、甲公司的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甲公司的监事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选项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故选项A表述错误。选项C: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故选项C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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