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精选试题及答案(40)
1.下列程序中,通常不用于评估舞弊风险的是()。
A.询问治理层、管理层、内部审计人员
B.分析程序
C.考虑在客户承接或续约过程中以及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其他服务获取的其他信息
D.函证应收账款
【答案】D
【解析】函证属于细节测试,用于应对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其不属于风险评估阶段使用的审计程序。
2.如果识别出被审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下列相关举措中,不正确的是()。
A.了解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性质及其发生的环境
B.就识别出的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与治理 层进行沟通
C.如果针对怀疑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不能获取充分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缺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D.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对审计的其他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对注册会计师风险评估和被审计单位书面声明可靠性的影响,并采取适当措施
【答案】B
【解析】选项B,除非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管理被审计单位,因而知悉注册会计师已沟通的、涉及识别出的或怀疑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与治理层沟通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有关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但不必沟通明显不重要的事项。
3.在了解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后,下列情形中,集团项目组可以采取措施消除其疑虑或影响的是()。
A.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符合与集团审计相关的独立性要求
B.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并非重大的疑虑(如认为其缺乏行业专门知识)
C.集团项目组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存有重大疑虑
D.集团项目组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存有重大疑虑
【答案】B
【解析】如果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符合与集团审计相关的独立性要求,集团项目组不能通过下列方法以消除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独立性的影响。(1)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2)实施追加的风险评估程序(3)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集团项目组可以通过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实施追加风险评估程序或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消除:(1)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并非重大的疑虑(如认为其缺乏行业专门知识);(2)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未处于积极有效的 监管环境中的影响。
4.下列与会计估计审计相关的审计程序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风险评估阶段实施的是()。
A.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与会计估计相关的估计不确定性的程度
B.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是否恰当运用与会计估计相关的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
C.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作出会计估计的方法是否恰当,并得到一贯运用,以及会计估计或作出会计估计的方法不同于上期的变化是否适合于具体情况
D.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会计估计的性质并测试管理层如何作出会计估计以及会计估计所依据的数据
【答案】A
【解析】选项A,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 —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第15条;选项BCD均属于风险应对阶段实施的审计程序,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 —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第17、18条。
5.下列有关书面声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书面声明的日期应当尽量接近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但不得在审计报告日前),且应当涵盖审计报告针对的所有财务报表和期间
B.如果未从管理层获取其确认已履行责任的书面声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有关管理层已履行这些责任的其他审计证据是不充分的
C.如果书面声明与其他审计证据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该合理信赖获取的其他审计证据
D.如果对管理层的诚信产生重大疑虑,以至于认为其作出的书面声明不可靠,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当对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答案】B
【解析】选项A,书面声明的日期应当尽量接近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但不得在审计报告日后,且书面声明应当涵盖审计报告针对的所有财务报表和期间;选项B正确,这是因为,仅凭其他审计证据不能判断管理层是否在认可并理解其责任的基础上,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了相关信息;选项C,如果书面声明与其他审计证据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审计程序以设法解决这些问题,而不是直接信赖其他审计证据;选项D,注册会计师应该发表无法表示意见,而不是保留意见。
6.下列关于在审计报告中提及相关人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如果注册会计师能够对专家的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
B.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明确自身与专家各自对审计报告的责任,可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
C.注册会计师不应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D.注册会计师可以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提及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的相关工作
【答案】C
【解析】选项D,注册会计师不应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提及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的相关工作,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参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41号—— —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第29条。
综合题
1、国内某生产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5年该企业发生的业务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销售成本1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50万元。
(2)“管理费用”账户列支1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技术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
(3)“销售费用”账户列支500万元,其中:广告费300万元、业务宣传费160万元。
(4)“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2015年6月1日向非金融企业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5)“营业外收入”账户反映受赠价值100万元的货物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税额是17万元。
(6)“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30万元(通过县级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10万元);由于环境污染,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
(7)“投资收益”账户贷方发生额45万元,其中:从境内居民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40万元、还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8)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是3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9)2015年12月份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
(10)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产品成本7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格100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企业2015年实现的会计利润总额。
(2)管理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加计扣除部分)
(3)销售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工资和“三项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加计扣除部分)(8)企业201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1)会计利润总额=2700+200-1000-50-100-500-40+100+17-50+45+100-70=1352(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700+200+100)×0.5%=15(万元)小于30×60%=18(万元),只能扣除15万元。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15=15(万元)。
新产品技术开发费40万元可以加计扣除50%,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50%=20(万元)。
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需要做纳税调增。
所以管理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10-20=5(万元)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700+200+100)×15%=450(万元),实际发生额=300+160=460(万元),所以销售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4)税前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200×6%×7/12=7(万元),所以财务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7=5(万元)。
(5)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1352×12%=162.24(万元),实际捐赠额20万元,所以可以据实税前列支。直接捐赠不得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10万元。
行政性的罚款支出2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应全额调增。
所以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20=30(万元)
(6)境内居民企业之间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是免税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所以投资收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5万元。(注:不必考虑税率差额)
(7)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是允许据实税前扣除的。残疾人员的工资可以加计100%税前扣除,所以工资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300×14%=42(万元),实际发生45万元,纳税调增3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2%=6(万元),实际发生6万元,不作调增。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实际发生额7万元,不作调整。
所以工资和“三项经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3=47(万元)(8)应纳税所得额=1352+5+10+5+30-45-47=131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310×25%-20×10%=3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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