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强化试题(4)
单选题
关于破产申请的提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无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和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均享有破产申请权
B、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和重整申请权
C、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法定破产原因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D、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工会通过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提出。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但不享有重整申请权,选项B错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破产法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选项C错误。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决议通过,选项D错误。(应试指南P98)
单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正确的是( )。
A、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后两个月内还可以反悔
B、对于破产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合同,管理人无权选择解除合同,逃避法律义务
C、一般情况下,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解除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D、保险公司破产时,对尚未履行完毕的人寿保险合同,管理人有权解除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受理。(1)选项A: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只享有一次性的合同选择履行权,选择解除就不得再要求履行;(2)选项C:破产企业对外出租不动产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除存在严重影响破产财产的变价与价值、且无法分别处分等特殊情况外,管理人不得违背合同约定任意解除合同;在变价破产财产时,房屋可以带租约出售,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选项D:保险公司破产时,对尚未履行完毕的保险合同特别是人寿保险合同,管理人无权予以解除。(应试指南P98)
单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注册会计师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是( )。
A、注册会计师甲曾担任债务人公司的独立董事,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2年前卸任
B、注册会计师乙的父亲是债务人公司的控股股东
C、注册会计师丙在3年前曾任债权人的财务负责人
D、注册会计师丁最近3年来一直为债务人公司提供外部审计服务,熟悉该企业情况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根据规定,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个人管理人中的利害关系人,应予以回避,选项A未超过3年,因此不得担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属于个人管理人中的利害关系人,应予以回避,选项B应予以回避;选项C中发生在“3年前”,因此可以担任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此选项D的注册会计师丁应予以回避。(应试指南P98)
单选题
假设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0日受理某企业法人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是( )。
A、该企业于2016年3月1日对应于同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B、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于2016年4月1日从该企业无偿调出价值10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套
C、该企业于2017年5月8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该企业于2016年9月1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他人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管理人的撤销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特定情况的,管理人有权行使撤销权。选项C属于放弃债权,且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因此是可以由管理人撤销的。(应试指南P99)
单选题
人民法院受理了乙企业的破产案件,乙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张某在乙企业有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情况下依然获得了高额绩效奖金10万元,同时在普遍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下获取了工资性收入5万元,其中高出乙企业普通职工平均工资的部分4.5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绩效奖金10万元属于非正常收入,工资收入5万元属于正常收入
B、绩效奖金10万元和高出乙企业普通职工平均工资的部分4.5万元属于非正常收入,管理人应予追回作为债务人财产,张某不能再请求取得
C、管理人追回后,张某10万元绩效奖金应作为普通债权申报,5万元工资可作为职工工资清偿
D、管理人追回后,张某10万元绩效奖金和4.5万元工资收入应作为普通债权申报,5000元工资部分作为职工工资清偿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正常收入的确认。根据规定,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情形时,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获取的以下收入,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非正常收入:(1)绩效奖金;(2)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3)其他非正常收入。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返还绩效奖金非正常收入形成的债权,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因返还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形成的债权,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按照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作为拖欠职工工资清偿;高出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应试指南P99)
单选题
某公司拖欠多项到期债务无力清偿,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选项无需申报的债权是( )。
A、拖欠某银行的贷款,有财产担保
B、拖欠应缴纳的税款
C、拖欠某公司的货款,正在诉讼程序中
D、拖欠本公司职工的工资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申报。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应试指南P100)
单选题
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说法错误的是( )。
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B、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选项D错误。(应试指南P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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