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提分试题及答案(6)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A.无醇啤酒
B.电池
C.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
D.汽车轮胎
2.下列企业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零售金银首饰的首饰店
B.从事白酒批发业务的商贸企业
C.进口小汽车的外贸企业
D.委托加工烟丝的卷烟厂
3.下列业务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A.高档化妆品厂将自产的高档香水用于换取生产资料
B.高尔夫球具厂将自产的高尔夫球杆的杆头用于连续生产高尔夫球杆
C.鞭炮厂将自产的鞭炮用于抵偿债务
D.4S店销售不含税价格在135万元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
4.2017年10月国内某手表生产企业进口手表机芯20000只,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0.6万元/只,关税税率30%,企业完税后海关放行;当月生产销售手表16000只,每只不含税售价为3万元。已知高档手表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0%。2017年10月该手表生产企业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0
B.9600
C.15600
D.12000
5.某烟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进口卷烟400标准箱,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50%,则该烟草公司当月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154.41
B.211.88
C.262.5
D.586.36
6.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销售数量的确定,不正确的是(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7.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办法的是( )。
A.黄酒
B.啤酒
C.其他酒
D.成品油
8.下列业务中,委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委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B.委托加工高档香水精,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并收取加工费,委托方提供部分辅助材料
C.委托加工小汽车,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收取加工费
D.委托加工高尔夫车,主要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9.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其消费税的税务处理是( )。
A.不征收消费税
B.免征消费税
C.征收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D.征收消费税,在计税时不得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0.2018年4月,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甲企业2018年2月委托本地个体户张某加工一批木制一次性筷子,2018年4月甲企业收回该批木制一次性筷子并全部销售,但未入账,也不能出示消费税完税证明。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征管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要求甲企业补缴消费税税款
B.要求张某补缴消费税税款
C.要求甲企业和张某共同补缴消费税税款
D.应对张某处以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0.5倍至3倍的罚款
11.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6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30万元;销售竹制筷子20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5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2.34万元,该押金于2017年3月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
A.0.75
B.0.85
C.2.34
D.3.35
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D
【解析】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汽车轮胎税目,汽车轮胎不征收消费税。
2.
【答案】B
【解析】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卷烟批发和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选项B:白酒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所以从事白酒批发业务的商贸企业不属于消费税的纳税人。
3.
【答案】B
【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应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4. A.0
B.9600
C.15600
D.12000
【答案】B
【解析】2017年10月该手表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16000×3×20%=9600(万元)。
5.
【答案】D
【解析】每标准条卷烟关税完税价格=300×10000÷400÷250=30(元),每标准条卷烟进口关税=30×50%=15(元),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公式中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0.6元,所以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30+15+0.6)÷(1-36%)=71.25(元)>70元,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则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定额税)/(1-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定额税=(30+15+0.6)÷(1-56%)×56%×400×250÷10000+400×250×0.6÷10000=586.36(万元)。
6.
【答案】C
【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7.
【答案】C
【解析】选项ABD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办法。
8.
【答案】A
【解析】选项AB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其中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所以,选项A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委托方,而选项BC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受托方。选项D: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所以委托方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9.
【答案】C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销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0.
【答案】A
【解析】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对于未缴的税款,应由纳税人(即委托方)甲企业补缴,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义务,所以不需要对其进行罚款。
11.
【答案】B
【解析】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对其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也要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但竹制筷子和烫花木制筷子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5×5%+2.34÷(1+17%)×5%=0.85(万元)。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