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审计》备考资料:评价充分性与恰当性的特殊考虑
知识点:评价充分性与恰当性的特殊考虑
(一)对文件记录可靠性的考虑
审计工作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但应当考虑用作审计证据信息的可靠性,并考虑与这些信息生成和维护相关控制的有效性。
如果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使其认为文件记录可能是伪造的,或文件记录中的某些条款已发生变动,注册会计师应当做出进一步调查,包括直接向第三方询证,或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以评价文件记录的真伪。
(二)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信息时的考虑
如果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审计证据。
(三)证据相互矛盾时的考虑
如果针对某项认定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与该项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则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如果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不一致,表明某项审计证据可能不可靠,注册会计师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
(四)获取审计证据时对成本的考虑
第一,在满足充分、适当的前提下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获取审计证据的成本与所获取信息的有用性之间的关系;
第二,不应以获取审计证据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
第三,如果确实无法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且无较好的替代程序,应视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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