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习题及答案六
【例题·单选题】(2017年卷II)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特定财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权须办理抵押登记才能设立。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类特定财产的是( )。
A.飞机
B.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C.正在建造的轮船
D.轿车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物登记。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例题·单选题】(2014年)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的是( )。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反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订立。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发生这种情况即为反要约,反要约是一个新的要约,提出反要约就是对原要约的拒绝,使原要约失去效力,原要约人不再受该要约的约束。
【例题·单选题】(2016年)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4月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否则该要约将失效。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要约能否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
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
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
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例题·单选题】(2014年)甲公司于7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原材料,要求乙公司在1个月内做出答复。该要约于7月2日到达乙公司。当月,因市场行情变化,该种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升,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能否撤销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
B.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C.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D.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选项A正确。
【例题·单选题】(2013年)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 )。
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
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
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
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应具备的条件。要约应具备的条件有:内容具体确定;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都属于要约邀请,因此只有选项B符合题目条件。
【例题·单选题】甲乙两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自甲乙两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
B.自甲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C.自甲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寄时成立
D.自乙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的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例题·单选题】(2011年)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例题·单选题】(2017年卷I)吴某与考上重点中学的12岁外甥孙某约定,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孙某。下列关于吴某与孙某之间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合同无效,因为孙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吴某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C.合同有效,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
D.合同效力待定,孙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一个月内追认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例题·单选题】(2014年)16岁的小林参加中学生科技创意大赛,其作品“厨房定时器”获得组委会奖励。张某对此非常感兴趣,现场支付给小林5万元,买下该作品的制作方法。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该合同可撤销,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该合同无效,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该合同有效,因该合同对小林而言是纯获利益的
D.该合同效力待定,因需要由小林的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追认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当然有效。由于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订立的并不是纯获利益的合同,所以是效力待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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