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简答题专项练习八
【大题1】(2008年)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问题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问题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合法。根据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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