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题(1月22日)
【多选】
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谢某请求杜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杜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90万元卖给赖某,房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该房屋市值为120万元。有关谢某权利的保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 谢某可请求法院撤销杜某、赖某的买卖合同
B. 因房屋尚未过户,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C. 如谢某能举证杜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D. 谢某可以主张留置该房屋,阻止杜某和赖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方可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在本题中,房屋市值120万元,杜某将其作价90万元,未低于市场价的70%(84万元),不构成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债权人谢某无权请求撤销。(2)选项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3)选项D:不动产不适用留置。
【单选】
下列关于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最长期限为50年
B. 最长期限为70年
C. 最长期限为30年
D. 一般无使用期限的限制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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