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综合题专项练习十一
【案例1】
某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2018年4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取得含税收入177.6万元;运送旅客至境外,取得收入53.28万元。
(2)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6万元。
(3)修理、修配各类车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1.59万元。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运汽车6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
(5)进口检测设备一台,经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0万元。
(6)购进小汽车4辆自用,每辆单价16万元,取得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4万元、税额10.88万元;另支付销售公司运输费用,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44万元。
(7)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其中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34万元,其中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
已知:进口的检测设备适用的关税税率为2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4)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业务(5)进口检测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6)计算业务(6)购进小汽车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7)计算业务(7)购进汽油、矿泉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案例答案】
(1)销项税额=177.6÷(1+11%)×11%=17.60(万元)。
【解析】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适用零税率,销项税额为零。
(2)销项税额=(70+6)×6%=4.56(万元)。
(3)销项税额=31.59÷(1+17%)×17%=4.59(万元)。
(4)应缴纳增值税=24.72÷(1+3%)×2%=0.48(万元)。
(5)应缴纳增值税=(50+50×20%)×17%=10.20(万元)。
【解析】对于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进口货物,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6)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88+0.44=11.32(万元)。
(7)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7×90%+0.34×70%=1.77(万元)。
【解析】(1)该公司为自己的员工提供班车服务,不属于营业活动,不征收增值税,其对应的进项税额(购进汽油进项税额的10%)不得抵扣;(2)该公司将外购的70%的矿泉水无偿赠送给旅客,视同销售货物,应计算其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准予抵扣;(3)该公司将外购的30%的矿泉水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货物,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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