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19.2.14)
1.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的儿子小甲是唯一继承人(小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甲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B.经乙、丙一致同意,小甲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C.小甲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小甲退还甲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小甲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答案】B
【解析】(1)选项ABD: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小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P106);(2)选项C: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继承人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时,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P106)。
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被除名的合伙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期限为( )。
A.作出除名决议之日起15日内
B.作出除名决议之日起30日内
C.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15日内
D.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
【答案】D
【解析】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P105)。
3.甲乙成立一个合伙企业,为了混淆合伙人的身份和逃避合伙人的责任,未在其合伙企业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下列关于改正及处罚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B.撤销企业登记,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C.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D.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C
【解析】(1)选项AB: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P115)。(2)选项C: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P115)。(3)选项D: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P115)。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