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知识点:专利侵权VS商标侵权

来源: 2019-02-19 23:24

   知识点:专利侵权VS商标侵权(★★★)

  【注意】

  (1)属于侵权行为,但免罚: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2)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专利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侵权行为

“实施”(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

(1)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2)使用其专利方法;

(3)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假冒”

(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3)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4)销售前述产品

不视为(构成)侵权行为

(1)权利穷竭(权利用尽)

(2)在先使用(先用权制度)

(3)临时过境

(4)为科研和实验的使用

(5)药品及医疗器械强制审查例外

(6)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

(7)强制许可

注:第(1)~(5)是“不视为侵权”,第(6)~(7)是“不构成侵权”

 

商标

侵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同一种商品+相同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同一种商品+近似商标+容易混淆)、(类似商品+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注意】

  属于侵权行为,但免赔: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真题1·单选题】甲公司于2012年6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某产品生产方法的专利申请,2015年10月被授予专利权。已知乙公司2012年1月已经以相同的方法生产出该种产品。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未经甲公司许可而实施的行为中,属于侵犯甲公司专利权的是(  )。(2017年)

  A.某网店销售明知是假冒甲公司专利的产品

  B.丙公司购买甲公司获得专利权的产品后自行使用

  C.乙公司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甲公司的专利方法

  D.某技术人员在实验室中专为科学实验使用甲公司的专利方法

  【答案】A

  【解析】(1)选项A: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构成专利侵权;(2)选项B:属于权利穷竭,即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3)选项C:属于在先使用,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4)选项D:属于为科研和实验的使用,即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真题2·单选题】甲公司2014年取得一项产品发明专利,乙、丙、丁、戊四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实施其专利。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甲公司专利权的是(  )。(2015年、2014年)

  A.乙公司购买了该专利产品,经研究产品的原理后仿造该产品并进行销售

  B.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C.丁公司为科学实验而使用该专利产品

  D.戊公司取得强制许可后制造该专利产品

  【答案】A

  【解析】(1)选项A: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发明专利权)的,构成侵犯专利权;(2)选项B:非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非专利权人有权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专利技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3)选项C: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4)选项D:取得强制许可后制造该专利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