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知识点:进项税额
知识点:进项税额(★★★)
(一)扣税凭证 |
1.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合法扣税凭证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农产品收购发票 (4)农产品销售发票 (5)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提示】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通常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的规定(2018年调整) (1)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
(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票面注明税额抵扣 |
1.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的,按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依法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一般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依法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
(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1.用于不产生销项税额的项目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提示】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
(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2.非正常损失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注意】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毁损、拆除的情形。
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毁损或者发生合理损耗,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真题1·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有( )。(2011年)
A.从销售方取得的注明增值税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从海关取得的注明进口增值税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C.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注明买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D.销售货物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ABCD
【真题2·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下列服务或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有( )。(2017年)
A.购进的贷款服务
B.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
C.购进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货物
D.购进的专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专利技术
【答案】ABCD
【解析】(1)一般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选项B)、贷款服务(选项A)、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选项C)、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3)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选项D)、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真题3·单选题】某广告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4月,取得广告设计不含税价款530万元,奖励费收入5.3万元;支付设备租赁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广告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2015年)
A.14.8
B.15.12
C.15.1
D.13.3
【答案】C
【解析】应缴纳增值税=[530+5.3÷(1+6%)]×6%-17=15.1(万元)。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