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预习:贷款和应收款项会计处理
第九章 金融资产 第二节 金融资产的计量
五、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原则(了解)
1.金融企业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及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一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按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贷款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应按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利息收入);
4.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一项主要业务,应设置“贷款”科目。
②一般企业的应收款项,通常应设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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