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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辅导讲义:第四章第二节

来源: 2019-03-20 20:03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新变化】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示1】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小贴士:要满足“双要件”中形式要件!)
  【提示2】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提示3】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考题·多选题】(2018年)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下列合法凭证中,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有( )。
  A.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B.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C.农产品收购发票
  D.客运发票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记忆小贴士】理解归类记忆:1-5体现“征扣一致”原则;第6条主要接受对象是个人,或者是发生时很难界定是企业还是个人接受的服务;第7条是贷款相关的服务。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提示1】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提示2】新增:如果是既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又用于抵扣项目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提示3】新增: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提示4】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提示】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提示】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提示】购进的住宿服务符合规定可以扣除!
  7.购进的贷款服务和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8.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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