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9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冲刺习题及答案七

来源: 2019-04-02 11:50

   1、甲公司持有一张商业汇票,到期委托开户银行向承兑人收取票款。甲公司行使的票据权利是( )。

  A.付款请求权
  B.利益返还请求权
  C.票据追索权
  D.票据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是第一顺序权利。
  2、2017年12月13日,乙公司持一张汇票向承兑银行P银行提示付款,该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金额为100万元,到期日为2017年12月12日。已知12月13日,甲公司账户余额为10万元。后又于12月18日存入100万元。P银行拟对该汇票采取的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A.于12月18日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
  B.于12月13日拒绝付款,退回汇票
  C.于12月13日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
  D.于12月13日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3、下列选项关于票据权利丧失救济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可以申请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四种
  B.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不再承担止付责任,持票人提示付款即依法向持票人付款
  C.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不能不通知挂失止付而直接申请公示催告
  D.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以公示催告的票据质押、贴现而接受该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以前取得该票据的除外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不一定必须要通知挂失止付才能申请公示催告。挂失止付不是必经程序。
  4、张某因采购货物签发一张票据给王某,胡某从王某处窃取该票据,陈某明知胡某系窃取所得但仍受让该票据,并将其赠与不知情的黄某,下列取得票据的当事人中,享有票据权利的是( )。
  A.王某
  B.胡某
  C.陈某
  D.黄某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胡某和陈某均不享有票据权利;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黄某虽然是善意不知情的,但是其未支付合理对价,其票据权利不优于其前手陈某,故黄某不享有票据权利。
  5、甲公司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于汇票到期日2017年5月10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最后日期为( )。
  A.2017年8月10日
  B.2017年11月10日
  C.2017年10月10日
  D.2017年6月10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选项B,到期前追索,是指票据到期日前,持票人对下列情形之一行使的追索:(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选项C,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票据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
  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提示付款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个月
  B.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个月
  C.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到期日起1个月
  D.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个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选项C,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10日;选项D,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
  7、下列关于支票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B.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C.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D.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签发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支票的相关规定。支票的出票日期,不可以授权补记,故选项C错误;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而不是签发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故选项D错误。
  8、下列关于银行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且不得超过出票金额
  B.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C.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D.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可以申请使用现金银行汇票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故选项D错误。
  9、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商业汇票出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收款人签发
  B.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付款人名称
  C.银行承兑汇票应当承兑银行签发
  D.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D,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选项B,付款人名称是商业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选项C,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10、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支票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B.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C.出票人不得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D.支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支票的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选项C错误。
  1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中,允许个人使用的有( )。
  A.支票
  B.银行承兑汇票
  C.银行本票
  D.银行汇票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1)选项A: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2)选项B: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不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选项C: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本票;
  (4)选项D: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12、甲公司签发并承兑了一张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汇票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公司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在向甲公司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下列关于该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B.丁公司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
  C.丁公司享有票据权利
  D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甲公司为出票人(承兑人),承担票据责任;选项B,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选项C,背书连续,丁公司享有票据权利;选项D,背书人(乙)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丙)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丁)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丁公司不得追索乙公司。
  1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票据权利时效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3个月内不行使的,该权利丧失
  B.持票人对票据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的,该权利丧失
  C.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3个月内不行使的,该权利丧失
  D.持票人对票据权利时效期间内不行使票据权利的,该权利丧失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的,该权利丧失;选项B,持票人对票据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不行使的,该权利丧失;选项C,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的,该权利丧失。
  1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持有人有下列( )情形,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A.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
  B.明知前手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而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C.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D.自合法取得票据的前手处因赠与取得票据的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1)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2)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