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三)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借款数额为30万元。甲以自有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甲又请求丙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合同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如果两项担保对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为没有约定,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B、乙应当先要求丙以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C、乙即可以先要求甲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先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D、乙应当先要求甲以抵押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
单选题
下列关于保证人的涉诉问题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B、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C、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债务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担保法解释》127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多选题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关于涉及保证人的诉讼表述正确的有( )。
A、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B、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C、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的,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D、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的,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选项A错误);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当事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B、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C、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D、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单选题
2008年10月1日,马某向贾某借款10万元,李某作为一般担保人签字,根据合同,马某应于2009年3月3日还款,保证期间也一直持续到该日。马某到期拒绝还款,贾某遂诉至法院,法院于2009年5月9日作出要求马某还款的判决,该判决于2009年5月24日生效。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李某的保证期间视为约定不明
B、李某的保证期间视为没有约定
C、李某的保证期间从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9月3日
D、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2009年5月25日至2011年5月24日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C正确。一般保证中,保证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诉讼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选项D正确。
单选题
2008年1月1日,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乙企业为甲企业的银行债务提供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08年7月1日,贷款期限届满,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银行在2008年8月1日时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乙企业于2008年8月10日按照合同约定清偿了债务,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追偿权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期是( )。
A、2008年7月1日
B、2008年8月1日
C、2008年8月10日
D、2008年1月1日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本题应该从2008年8月10日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时开始计算追偿权的诉讼时效。
单选题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其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是从( )。
A、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
B、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之日起
C、保证期间届满时起
D、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时起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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