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四)
多选题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甲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王五擅自将甲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2)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多选题
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认定相关股东抽逃出资的理由有( )。
A、该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
B、该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
C、该股东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且损害公司权益
D、该股东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2)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多选题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相关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下列属于该情形的有( )。
A、高价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B、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C、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股权的
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2)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不得再抽逃其出资( )。
A、缴纳出资后
B、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
C、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后
D、公司成立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单选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在( )时不可以抽回股本。
A、发起人未缴足股款
B、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C、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D、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多选题
2013年4月1日,张文认缴10万元出资加盟北京哈贝文化有限公司。2013年6月1日,张文实缴出资。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张文认缴出资即获得股东资格,并以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B、如果除股东张文外,其余股东都已足额出资。公司的全部资产不足以赔偿,就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部分,张文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如果导致公司亏损的投资决策是由股东郑某决策作出的,应由股东郑某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如果该决策是经理袁某代表公司作出的,袁某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D、如果张文擅自转移公司财产100万,导致公司债权人届期无法受偿,该债权人不能向张文主张权利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股东认缴即取得股东资格,获得股东权利,同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选项A正确。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B正确。公司的债务一般是以公司财产承担,选项C错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错误。
单选题
严某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选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
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
C、严某的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
D、出资证明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据此可知,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的时间是“公司成立后”,而非股东认缴出资后就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选项B正确。根据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因此,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选项C错误。根据规定,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成立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据此可知,严某的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的姓名及严某所缴纳的出资额,无须载明其他股东的姓名及其出资额。选项D错误。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点评】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注意虽然签发出资证明书,但出资证明书只是确认股东出资的凭证;股东名称应当记载于股东名册,才享有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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