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19.4.19)
【单选1】王强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某个人独资企业,但未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上注明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乙银行的借款,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不再清偿
B.以王强的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C.以王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D.在企业解散后3年内乙银行未提出偿债请求的,王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C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2)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单选2】甲将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乙管理,并在合同中约定,10万元以上的合同要经甲同意。乙在受托期间,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了交易额为15万元的采购合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失,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该合同有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失,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C.甲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
D.该合同经甲追认后才有效
【答案】B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单选3】2016年4月1日,甲、乙、丙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2016年8月10日,因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6年5月10日,合伙企业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到期无力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未能清偿的100万元承担责任
B.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未能清偿的100万元承担责任
C.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未能清偿的100万元承担责任
D.该合伙企业不可以继续存续
【答案】B
【解析】(1)选项A: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项BC: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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