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级经济法基础不定项选择:应纳税所得额
【不定项选择题】
张某任职于国内某软件公司,2019年3月取得的收入如下:
(1)当月工资、薪金收入8000元,托儿补助费500元,加班补贴200元。
(2)在某大学授课,取得讲学收入3500元。
(3)取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文化奖金13000元。
(4)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2000元。
(5)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当月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15000元,当月出租住房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合计为900元,由张某负担的修缮费用6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
已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工资、薪金收入8000元
B.托儿补助费500元
C.加班补贴200元
D.讲学收入3500元
2.张某取得的讲学收入,在计算当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关其收入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3500-800=2700(元)
B.3500×(1-20%)=2800(元)
C.3500×(1-20%)×70%=1960(元)
D.3500×20%=700(元)
3.下列关于张某取得的文化奖金和经济赔偿收入的税务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取得的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文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B.张某取得的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文化奖金,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C.张某取得的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D.张某取得的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张某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1000
B.1064
C.1080
D.1270
【所属章节】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答案及解析】
1 . 【答案】A,C
【解析】(1)选项B: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托儿补助费;③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④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2)选项D:讲学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
2.【答案】B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3.【答案】A,D
【解析】选项AB: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D: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答案】C
【解析】张某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900-600)×(1-20%)×10%=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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