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级经济法基础不定项选择:劳动合同
【不定项选择题】
2016年8月10日,15周岁的张红和24周岁的周琳分别与大同出版社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两人于10月1日到出版社上班,由于人手不够用,出版社通知周琳9月10日到单位工作,2016年10月10周琳在工作中损坏1台印刷设备,出版社要求周琳赔偿5000元损失,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周琳月工资为30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500元,同年12月30日,大同出版社送周琳出国培训,支付培训费用50000元,约定服务期5年,1年后周琳发现大同出版社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随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大同出版社要求周琳支付违约金。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周琳与大同出版社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
A.2016年8月10日
B.2016年10月1日
C.2016年9月10日
D.2016年12月30日
2.大同出版社所做的下列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大同出版社与张红签订劳动合同
B.大同出版社与周琳签订劳动合同
C.大同出版社与周琳约定服务期5年
D.大同出版社要求周琳赔偿5000元损失
3.大同出版社可从周琳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 )元。
A.600
B.500
C.3000
D.2500
4.大同出版社要求周琳支付违约金,周琳应支付违约金为( )。
A.50000元
B.40000元
C.10000元
D.0
【所属章节】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答案及解析】
1 . 【答案】C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答案】B,C,D
【解析】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出版社不属于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
3.【答案】B
【解析】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本题中周琳每月可扣除的部分=3000×20%=600(元),3000-600=2400(元)<2500(元),应按每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周琳工资,所以最高可扣除3000-2500=500(元)。
4.【答案】D
【解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所以周琳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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