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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题及答案六

来源: 2019-05-27 21:25

  【例题·单选题】(2017年)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公司股东会。选项AC: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选项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选项D: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例题·多选题】(2013年)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A大于1/10,选项C大于1/3,因此选项A、C符合规定;该题设有监事会,因此应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因此选项D错误。选项B属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是应该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例题·多选题】A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甲出资60%,乙、丙各出资20%。该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
  A.董事会中的董事长应当由出资最多的股东甲选任
  B.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
  C.公司章程约定董事任期为2年
  D.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董事会。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选项A不正确。选项D:董事会决议的表决,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行一人一票。选项D不正确。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是( )。
  A.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并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未召开股东会会议
  B.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D.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决议效力。选项A: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选项B: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选项C: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选项D: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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