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
①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③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
④合伙人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
⑤合伙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利。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
①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④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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