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实务考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 第一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和初始计量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合并交易。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
借: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贷:负债(承担债务账面价值)
资产(投出资产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差额,可能在借方)
借:管理费用(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
借: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贷:股本(发行股票的数量×每股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权益性证券发行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3)企业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当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新增投资部分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日初始投资成本一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新增投资部分初始投资成本与为取得新增投资部分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差额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
(二)除企业合并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直接相关费用(审计、评估咨询费等)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直接相关费用(审计、评估费用等)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冲减溢价发行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不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3.以投资者投入方式取得:一般以评估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以其准则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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