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考点:成本法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 第二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一、成本法
投资方对持有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但投资方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除外。
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控制的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成本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
(1)按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追加投资时,按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的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投资企业享有的部分,应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会计处理是:借记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会计处理方法: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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