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财务管理》考点:合伙企业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企业与企业财务管理
一、企业及其组织形式
(二)企业的组织形式
2.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通常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有时也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经营的企业。是由各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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