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财务管理》考点:留存收益
第四章 筹资管理(上)第三节 股权筹资
(三)留存收益
1 . 留存收益的性质:从性质上看,企业通过合法有效的经营所实现的税后净利润,都属于企业的所有者。因此,属于所有者的利润包括分配给所有者的利润和尚未分配留存于企业的利润 。
2. 筹资途径:(1)提取盈余公积金;(2)未分配利润。
3 .筹资的特点:
优点:不用发生筹资费用;维持公司的控制权分布。
缺点:筹资数额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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