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预习:票据伪造和变造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第三节 票据法律制度
一、票据法基础理论
3、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1)伪造:签章
①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②被伪造人既不承担票据责任,也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③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2)变造:签章之外
①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
②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
③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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