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预习:汇票的保证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第三节 票据法律制度
二、汇票
(五)汇票的保证
1、概念: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充当保证人,担保票据债务履行的票据行为
2、保证的当事人
(1)保证人
(2)被保证人:票据关系中已有的债务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等)
3、保证的格式
(1)绝对记载事项:
①“保证”的字样;②保证人签章
(2)相对记载事项:
(3)记载的位置:
①为出票人、承兑人保证的,应将保证事项记载于汇票的正面;
②为背书人保证的,应将保证事项记载于汇票的背面或粘单上。
4、保证的效力
(1)附条件的保证:所附条件无效,保证依然有效
(2)保证人的责任:
(3)共同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4)保证人的追索权: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