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经济法的渊源
第一章 总论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二)经济法的渊源
1.经济组织法,指经济组织的法律制度,主要是企业法律制度。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2.经济管理法,指国家在组织管理和协调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法律制度。主要是财税、金融、价格、市场和特定行业管理法律制度等。如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预算法、国有资产管理法、政府采购法等。
3.经济活动法,指调整经济主体在经济流通和交换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合同法、担保法等。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经济法的渊源有: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经济法的基本渊源,是经济立法的基础。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它规范的多是基本经济关系。
(3)法规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其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执行法律规定及履行宪法规定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规章
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章。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依法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解释。
(7)国际条约、协定
国际条约、协定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及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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