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经济法考点:股票上市条件及程序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节 证券法律制度
三、证券交易
(二)证券上市
1.股票上市。
程序: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同时应聘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依法进行保荐。
(1)股票上市的条件。
①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②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③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④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2)申请股票上市交易上交的文件:
①上市报告书;
②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③公司章程;
④公司营业执照;
⑤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⑥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3)股票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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