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保险合同的订立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二节 保险法律制度
二、保险合同
(四)保险合同的订立
1.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
(1)投保。投保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的要求保险的意思表示。
(2)承保。承保是指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提出的保险要求的意思表示
2.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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