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经济法考点: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合同法,即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包括:
(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2)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同时还包括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赠与等合同关系。
(3)在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时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4)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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