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低税率优惠
低税率优惠
1.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2019年变化)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