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债务重组方式
债务重组方式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是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以资产清偿债务(包括货币资金和非现金资产)。
2. 将债务转为资本(债转股)
其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等。
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为资本,不能作为本章所指的债务重组。
3.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一般与延期有关)。
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减少或免去债务利息、延长偿还期限等。
4. 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混合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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