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银行校招聘考试复习资料:公基知识行政概念
行政是指为实现国家目的,运用制定政策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管理、命令、监督制裁等方式执行国家法律和权力(立法)机关意志的活动。具体而言,行政具有以下内容和特点:
首先,行政是为实现国家目的,执行国家法律及立法机关意志的活动。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管理”,更有别于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行政”,它是对国家事务与公共事务的特殊管理活动。
其次,这里所说的行政是现代国家权力分工体制的产物,没有立法、司法与行政职能的适当分工,就不存在执行法律和立法机关意志的行政。
再次,行政是执行国家法律和权力机关意志的活动,相对于立法而言,处于从属地位。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原则为背景,就不存在行政法学所研究的行政。
最后,行政与立法的本质区别在于,行政是执行法律的活动,而立法是创制法律的活动;行政与司法的区别在于行政是为实现国家目的而主动执行适用法律的活动,而司法是追诉犯罪、裁判纠纷的被动适用法律的活动。虽然当今行政活动中也不乏制定政策、规则的活动,但都是为执行法律、实现国家目的而进行的,况且此类行政是受权力机关委托而为的,随时可能被收回,并非原本意义上的行政;同样,虽然现代行政也包括一部分制裁违法、裁决争议的活动,但这种活动是组织、管理、命令、监督活动的一种方式而己,也需得到立法授权,并非自身职能的一部分。对行政裁决争议的活动不服的,仍可诉诸法院,行政机关一般无最终裁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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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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